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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秦淮区研究性学习成果展评活动的通知

来源:原创 作者:蒋存贤 发布时间:2021-03-10 点击数: 次 【字体:小 大】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

秦淮区研究性学习成果展评活动的通知

 

各中学:

为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文件精神,推动我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深入开展,提升我区教师指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的专业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秦淮区研究性学习成果展评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加对象  

区内各中学本学期开展的研究性学习课题项目(每校精选1-2项课题参评)。

课题项目人员包括:

指导教师:区内各中学从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学的专(兼)职教师。(每项课题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实践学生:指导教师带领下的本校学生(每个课题项目组学生成员不超过8人)

二、要求及办法

(一)研究性学习成果展评标准

1.研究课题符合课程改革理念,以学科拓展或现实生活中的问题为研究切入点,符合学生认知规律;

2.选题有一定价值或新意,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研究机制;

3.研究过程体现学生的主体作用、教师的指导作用,研究数据或资料收集丰富,科学规范,研究小组要体现合作性;

4.研究成果体现创新意识并有一定的前瞻性。

(二)研究性学习成果展评方式

1.成果材料展示:研究方案、研究报告(包括研究活动过程性材料及相关记录)、研究发现、发明实物等。

2.网络远程陈述、答辩:

(1)研究性学习小组代表陈述(选择1-3名学生参加陈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结合PPT做陈述):

A.选题(选题缘由、选题价值、研究目标)

B.研究过程(研究方法、1-2个研究故事、主要研究工作、研究过程中的体会、小组分工合作情况等)

C.研究成果(研究主要内容、研究发现、已解决问题、待解决问题、反思与改进等)

(2)专家提问及成员答辩:专家就课题相关内容进行提问,小组成员答辩,答辩环节不超过3分钟。

(三)成果材料上报要求

1.参评材料必须是校内学生自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6月1日设计并完成的课题项目,主题不限但须符合展评标准。课题研究的过程须体现教师的组织、参与、指导作用。参评材料要求提供较规范的研究方案(含申报表)、过程性材料、研究结题报告、成果(含作品)等各种电子材料。

2.内容及形式

(1)学校课题项目汇总上报目录表(见“附件一”)

(备注:目录表和申报表上的课题及课题成员名称务必准确一致)

(2)课题申报表一份(见“附件二”)

(备注:因申报表需要学校盖章,请各校上报材料时将申报表打印并盖章后,通过拍照或扫描的方式将电子稿一并上传)

(3)研究的各类过程性材料(形式不限但须做好分类)

(4)研究结题报告一份

3.上报方式及截止时间

(1)上报方式:课题完成后,指导教师将“汇总上报目录表”

“课题申报表(有盖章)”“过程性材料”“研究结题报告”一起打包,统一以“学校+研究性学习成果展评”命名,上传到指定网盘 http://pan.njqhjy.net:80/link/5067AA35B0DE99EF5910E63FE3A6A792。

(2)上报截止时间:2021年6月1日下午4:00前

(四)评比办法

本次活动将聘请相关专家进行成果材料评审、学生远程网络陈述及答辩,并按照参评总数的比例设置研究性学习成果评比一等奖、二等奖以及优秀指导教师奖。

(备注:网络陈述、答辩的具体办法及要求将另行通知)

三、管理与评估

1.本次活动各中学均要参加,对学生的研究性学习成果择优上报希望各中学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纲要》、初高中《研究性学习活动材料与过程指导》,加强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尤其是研究性学习)的精心组织、整体设计和综合实施,以不断提升课程实施水平;希望各校予以参评项目的部分学生和指导教师一定的研究时间和物质保障。

2.本次活动不仅是对区各中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成果的评比,也是对该项课程实施情况的检查。故将对成果的提交情况进行公示(时间以材料提交截止日计算)。

3.联系人:蒋存贤    联系电话:13813943441

4.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秦淮区教师发展中心

 中学课程与教学研训处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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