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度第一学期秦淮区初中综合实践活动项目展评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度第一学期秦淮区初中综合实践活动项目展评活动的通知
各初中:
为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文件精神,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年版)的相关要求,持续推动我区中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提升教师指导综合实践活动的专业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秦淮区初中综合实践活动项目展评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加对象
本学期各校上报的实践教师指导学生开展的综合实践活动项目,每校精选1-2个项目。
项目人员包括:
指导教师:本学期各校实践教师1-2人;
实践学生:每个项目的学生成员不超过8人。
二、要求及办法
(一)展评标准
1.主题选择应围绕真实情境问题展开,体现学生对现实生活的关注和思考,并对解决相关问题具有一定的现实指导意义。
2.项目实施可结合各学科的跨学科主题实践、学校班团队活动、科技文体活动、课后服务、兴趣小组活动、校本课程、社团活动等统筹考虑,但需注重实施方式的整合水平,确保参评案例体现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理念,符合一定的项目化学习实践要求。
3.项目契合最新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要求,侧重于综合性、跨学科的探究实践;应有跨学科参与,形成驱动性问题,项目中至少涉及两门学科的核心概念与知识。
4.项目实施应体现持续性实践探究,以任务或子项目的形式完成实践,并鼓励探究活动方式的多样性。
5.应凸显学生的主体参与性,体现学生团队合作解决问题的意识,适时体现教师指导性。
6.应有公开的学生成果展示及对项目的评价。项目材料翔实,科学规范,整理有序。
(二)展评方式
1.项目陈述:
陈述环节由实践教师负责陈述,时间不超过10分钟,陈述内容可从如下方面展开:
(1)项目背景(含主题选择的缘由与价值)
(2)项目目标(含项目实践中涉及哪些关键概念与核心知识,驱动性问题是如何生成的)
(3)实践过程(方案设计、阶段任务或子项目流程、教师的指导性体现等具体内容,学生在探究过程中遇到哪些具体问题或困难,是如何解决的)
(4)成果展示与评价(目标达成情况、已解决的问题、成果样态、反思与与改进等)
2.网络答辩:
陈述环节结束后,评委针对陈述及材料,选择1-2个问题进行研讨交流。
(备注:陈述答辩活动的具体安排及要求将于全区材料上报完成后另行通知)
(三)材料上报要求
1.参评材料必须是校内师生自2026年7月至2027年1月共同设计并实施的项目,主题不限但须符合展评标准。参评材料要求提供申报表、过程性材料(精选各环节学生小组活动的佐证材料)、项目总结报告、公开成果(含作品)等各种电子材料。
2.具体上报材料内容及形式:
(1)项目上报目录表(见“附件一”);
(2)展评申报表一份(见“附件二”);
(3)实践的过程性材料(形式不限,整理规范有序);
(4)总结报告一份。
(备注:申报表、总结报告用pdf文件形式呈现;附件一、二可在区中学综合实践活动QQ群下载)
3.上报方式及截止时间:
(1)上报方式:材料全部整理完成后,打包上报;(总大小不要超过1G)
(2)具体要求:每个案例包括“上报目录表”“展评申报表”“过程性材料”“总结报告”四项材料,将四项材料统一打包,以“学校+项目名称”命名,上传到以下网盘地址:
https://pan.njqhjy.net/l/jvGfBn
(3)上报截止时间:2027年1月4日前
(四)评比办法
本次活动将进行专家材料评审和展示答辩(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并按照参评总数的比例设置奖项。
三、管理与评估
本次活动既是一次评比、展示与交流,也是全区整体推进课程实施的重要举措,更是对国家课程要求的有效落实。因此,本次活动各校均要参加,对项目择优上报。对于各校上报情况,将在全区范围进行反馈。望各校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纲要》《研究性学习活动材料与过程指导》,加强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精心组织、整体设计和深入实施,不断提升课程实施水平。希望各校予以参评项目的部分学生和指导教师一定的研究时间和物质保障。
活动联系人:蒋存贤 联系电话:13813943441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南京市秦淮区教师发展中心
2026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