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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的通知

来源:原创 作者:夏杰 发布时间:2020-02-04 点击数: 次 【字体:小 大】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卫健委和省市区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关于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响应要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研究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对校园防控工作作下列安排:

1、所有进入校园的人员必须戴口罩,在门卫处测量体温(驾乘人员停车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校园。

2、安保人员由区国资委恒兆公司负责,确保健康上岗,当班期间戴口罩。

3、所有未经登记的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4、所有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确因工作需要,须经本单位工作人员确认(电话或当面)后,并测量体温,做好登记,体温正常方可进入校园。

5、本单位教职工按照工作要求和上级通知精神自我防范,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就医、居家防控。

6、所有进入校园物品必须消毒后方可进入。

7、按照卫健委防控要求对校园进行全面消毒。

面对疫情防控,请大家同心协力,联防联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秦淮区教师发展中心

2019.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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